芜湖市调整社保基数与医疗救助金根据安徽省人社厅通知精神,芜湖市适时调整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 单位职工及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时间统一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市区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计发基数调整时间统一从2014年7月1日执行。 一、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从2014年起,以省统计局发布的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3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即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984元,2014年度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1952元、下限为2390元。单位职工以本人2013年度月均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计缴;低于下限的,按下限计缴。 二、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14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仍采用两档基数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984元)的,月应缴费为796.80元;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2390元)的,月应缴费为478元。市区个体参保人员201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2390元执行,缴费费率按5.5%的,月应缴费为131.50元;缴费费率选择8.5%的,月应缴费为203.20元。 三、医疗救助金缴费标准。2014年度市区参保人员医疗救助金,按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984元)的0.6%缴纳,即每人每月2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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